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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在我们婚后由男方父母付首付并通过男方父亲公积金贷款买房,贷款家人共同还,以现金形式每月存入男方父亲存折内银行自动划账,2年后主要由夫妻二人还贷,请问如果离婚房产该如何分配

离婚 2015-10-15 11:33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房子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且无法证明房屋贷款是由夫妻两人共同偿还,房屋可能被认定为男方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
  • 该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男方向女方进行补偿。
  • 若无赠与约定,该房产为产权登记人所有,离婚可主张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
  • 你好,产权登记人所有,离婚可主张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
  • 你好,共同还贷部分平均分割
  • 您好!房子在男方父亲名下,很难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您还房贷的钱极有可能作为债务,由男方父亲进行偿还。
  • 按照出资分割,。,
  • 看登记在谁名下
  • 离婚时平均分割。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根据各自的出资分割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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