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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8月13日与公司提出离职,公司9月份工资未发,保险停缴。交接都已完成,今天10/16去公司,公司已有应收账款为由不给劳动手册,认定交接未完成,应收账款为公司往来账款。公司这样做合法么

其他 2015-12-12 08: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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