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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矿山井下工作的职工允许生二胎吗

离婚 2010-11-26 14:5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你们符合此条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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