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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房屋拆迁后,我的3口之家+我叔叔的3口之家+我爷爷都搬进现居住的虹古路103室。其中共有3间房间,1间14平方外带天#,由我叔叔3口之家入住。另1间12平方由我的3口之家入住。而我爷爷入住7平方的小房间。同时,103室没有客厅。入住后,3方签订协议,写明:爷爷死后,12平方的房间+7平方的房间归我家所有。14平方的房间+天井归我叔叔家所有。之后过了段时间,因某种原因远在江西的哥哥迁进我们这个7口之家的户口簿里。之后因户口本的人太多,我叔叔的3口之家迁走,另办了本户口本,所以103室共有2本户口本。我的户口本有我爷爷,江西的哥哥,我爸爸和妈妈及我。 2006年,我的爸爸去世。我爸爸去世前,爷爷在我的房间写下遗嘱,纸上写到:死后,我7平方的房间给我儿子,并签名盖章。2008年,我的爷爷去世,现江西的哥哥上诉要把爷爷留下的房间抢走 提问: 1.江西的哥哥是在签好协议后迁进来的,是否享有房间拥有权 2.该房子并未买下,是租凭房。那原户主(即我的爷爷)留下遗嘱,是否我们可以享有该7平方房间的拥有权 3.现户主是我的妈妈,租凭卡被我叔叔抢走,现如何操作 4.既然户主是我的妈妈,那户主享有哪些权益 5.江西的哥哥是否有居住权,如果有,有什么方式可以让其离开。毕竟爷爷的遗嘱可以取代居住权 希望给予帮助,谢谢

诉讼 2008-12-11 23: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那还是7口之家的时候应该有租赁者和同住人的约定。那个江西的哥哥应该不是同住人,不拥有居住权。你们既然分好啦,按协议办事,你爷爷的遗嘱也没有问题。户主 是你妈,你妈就是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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