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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赁了3套房,开了家养生会所,装修用了几十万,今天法院和银行的人突然来告诉我说这3套房子在银行做了抵押贷款,贷款人不还款,并拒绝去法院解决,我该怎么办?

抵押担保 2015-10-20 13: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院关于担保法解释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经抵押的,抵押人对于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以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的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可见,后成立的租赁关系对先设定的抵押权没有对抗效力,抵押权人在实现权利时,可以将房屋变卖、拍卖而获得清偿,该房屋上的租赁关系对于受让人没有拘束力。 你应当及时走法律程序主张权利,否则损失难以挽回。
  • 可要求房东赔偿 损失。
  • 装修部分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拍卖后,在支付了银行的贷款后再补偿你的装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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