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看中一个二手房,但是没过五年。交的税费会很多,地产公司建议先去公证处公证了,我付钱给业主,业主就把房产证钥匙都给我。等过五年之后再去把房子转给自己。再去交税。请问这样做的话我会有风险吗?

其他 2010-11-30 17:2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一般风险会较小,但是如果业主有债务,债权人还是有权申请法院冻结甚至拍卖此房的,因为该房所有权在变更之前在房管所的档案仍是原房主的。
  • 无房产证,物权没保障;有合同在,债权还是成立的。风险要看买房人是否诚信。
  • 如果这时卖方一房二卖,你的钱就打水漂了。
  • 风险比较大,你交过费而所有权依然在原业主手中。
  • 这样做的风险很大。因为这房子需等5年后过户,也就是说,所有权在业主那里。他仍然有权处置该房产,即使房产证在你手里。其次,公正不等于预告登记,是不具备物权效力的。我认为,你最后是通过合同的详细约定,比如,如果该房子今后有瑕疵,需承担违约责任的。包括违约金及合同解除的约定等,然后公证合同,有利于规避风险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