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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律师,我在南京某广场的一楼开了家酒吧,面积在200平左右,按消防规定,向消防大队报验,消防安全设施符合要求,已开业。但消防总是以房产证的所谓图纸有问题,要求停业。房东是开发商,大楼的一层有许多商户经营,消防认为,你装修将原两间打通就与原图不同,或者你将一间隔成两间也与原图不同。我不理解,这取得销售权的商业同途的大厦的房产证消防也管,而且我已按消防安全配套了你消防大队认可的条件,拿房产证的图纸大小说事,是否属于刁难。请那位律师能帮我弄清这件事,非常感谢!

其他 2015-10-22 09: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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