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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认定虚假宣传的基本证据都有哪些,就是工商局必须拿到什么样的证据,才能证明是虚假宣传

其他 2018-01-12 09:5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广告宣传或者其他形式的商业宣传多围绕有关商品或服务方面的信息,集中体现在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征、商品的产地、价格、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及其它情况虚假宣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你好,鉴定结果、消费者投诉、科学依据等。
    【追问】如果这些都没有呢,如果工商局只是有我的宣传材料,但是并没有我的产品,没有鉴定结果没有人证没有分析报告,投诉也已经和解了呢?
    【回答】可以要求你出具产品的,然后鉴定的。
  • 发现有虚假宣传行为的,相关部门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一)对涉嫌从事违法广告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询问涉嫌违法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
    (三)要求涉嫌违法当事人限期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四)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广告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广告作品和其他有关资料;
    (五)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
    (六)责令暂停发布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违法广告;
  • 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罚,主要有三种:
    广告主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经营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6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这就是法律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从法律规定看,这种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分为:经营者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和经营者利用其他方法进行虚假宣传。
  • 你好!达到让一般消费者误解的程度。
    【追问】比如我在宣传中说明了我是有机绿茶,但是并不能出示有机证明,工商局可以以此认定我是虚假宣传,还是说工商局需要先举证证明我的产品不是有机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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