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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86年11月15日办结婚证,1988.2.23.生一个女,1990年8月1日把公公的房子过户到丈夫的名下,领到牟平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1993年经过大队审批把旧房全部翻新,1999.8.23.生第2个女.划烟台市,1999年8月23日换到烟台建设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是丈夫的名.公公过逝,1999.11.14.婆婆的户口加到我家的户口本上,婆婆另有一幢房,是公公的名下.按照11月15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离婚房子该怎么分.

离婚 2010-11-30 12: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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