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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一个事情:我们的一朋友要装修房子,请我们做的设计,我们没收他的设计费,后来他要我们叫工人直接只包工,所有材料都是他自己买,然后要我们帮他监工,给些监理费。我们就直接叫工人来施工,如木工叫了一个人包给他算总工费都给他,他就叫了两三个一起做(也就是他叫的人费用由他去分配),然而在工地上木工叫来的其中一个从二楼摔下来摔成肋骨骨折,现要治疗,这个治疗费应该是由谁来支付,从头到尾谁都没和谁签合同的。我们这些人之间的关系是:那个朋友要我们设计后再要我方包工,我方然后分别分包给木工、电工、泥工……然后木工再请的工人做事。责任划分是谁来支付医疗费?是房东、是我方、还是叫的那个总包木工、还是摔伤者本人自己(多次告诫要他们注意安全,他自己没注意摔下来)?四人的责任各自应占的百分比是多少?

其他 2015-10-24 23: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由你的朋友及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由房东和包工头承担责任,
    【追问】包工头是指包木工的那个人吗?还是算是我方??摔伤者个人的责任是不是也有一部分责任?
    【回答】包工头是指包木工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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