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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99年11月进厂的,并一直和厂里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今年年底合同到期后因为工资太低,不想续签合同,请问一下,我是否应该得到公司的赔偿?

其他 2010-12-02 17: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是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终止,可以要求补偿。。。。。。。 具体可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代理维权。。。。。。。。
  • 如果是你主动不续签,是没有补偿的,但是要明确公司是否有低于最低工资,没有支付加班费等情形,在公司有违法的情形下,你是可以得到赔偿的,但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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