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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7年6月份在福清购得一套商品房。在2009年6月30日交房验收时发现如下问题:(1)卧室内、主次卫间及墙体挂模嵌入混凝土楼面、房间四周梁与板交接剪力最大处板厚最在偏差达到4.0㎝; (2)西南侧凸窗卧室分户墙墙体与剪墙的卧室前后净宽不一致无方位,钢筋混凝土剪墙结构偏位4.5㎝;(3)厨房、餐厅次梁横跨前后跨宽不一致,外剪力墙结构偏位5㎝;(4)分户墙间设置的三根构造柱无钢筋偷工减料;(5)本楼层电梯间门口处的框架梁钢筋被割除,同时截面尺寸变小。(6)东侧主卧室在板角薄弱处产生穿透式裂缝。至今房屋尚未接收,出现以上问题至今我方多次与开发商交涉,开发商以正在处理的方式一直欺骗至今,均无结果。最终开发商以房屋结构上问题无法处理为由,要求我方以购房时的价格退房,按合同约定以银行利息补偿,我方不同意。开发商将此事搁置不理,还在言语上威胁说“你可以去法院告”,以“反正房子又不会倒塌,我们的后台很硬,你告到哪里都没有用,会怕你告我就不会来开发房子”等言语来威胁。开发商如此藐视法律,漠视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的表现,做为弱势者面对如此傲慢如此藐视法律不知如何是好。请教律师像我这样应怎么办?

银行 2011-10-31 15: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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