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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无锡一家日企工作11年了,目前还是一线员工。现在企业不景气了,管理人员变着法子想让普通员工自己走人。让企业不用负担遣散费。部分管理人员可以在日本人面前邀功得点好处,出卖普通员工的利益,变相的出卖国家的利益,因为国家就是由普通老百姓为根基的啊!有个别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搞区别对待,最近几月找点事克扣我的奖金。在八月底,我想乘着公司生产不忙的情况下,带孩子暑假开学前去一次旅游。按照流程写了请假单,最后管理人员不但不批还把当天算旷工处理了。理由是此前请假的人员较多又不按流程提前请假。开会说过,要整顿纪律。整顿的截止时间又没有确定,到有的人要请假了他就又批准了。我们班组人员有13个,我和一位同事各请一天假时,当天只有一人请假,同时当天生产不忙。管理人员随意编造理由把我的请年假变成旷工合理合法吗。律师同志。想请教一下您。

其他 2015-10-29 10:3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请假未批准就属于旷工的
  • 1、看公司有无年假相应的制度以及你年假的天数。 2、看你的请假单上的具体内容。 3、如果你年假没用完,请假条的内容是请年假单位应当批准,若不批准应补发年假工资,不应视作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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