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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方在夜里对我一个朋友的妻子发一短信,内容是回答朋友妻子的问话:房事后,没有看见遗失东西。过错方坚称短信是发给另一个人的,姓名相似,发错了。只愿意向朋友妻子道歉,不愿向朋友道歉。过错方是事业单位干部,恃财放旷。说多花钱打关系也不愿向朋友道歉。朋友妻子也找到过错方单位,单位建议算了,说是小事。朋友妻是一个下岗工人申诉无门。朋友为此要和妻子离婚。

离婚 2011-11-25 10: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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