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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时跟老板谈好工资是2000元,辞职以后来结算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老板说工资只能按照1800结算。并且要扣除之前所有请假的工资,这样合理吗?

其他 2015-10-29 19: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
  • 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间到结算走人
    【追问】当时是有提前15天告知老板辞职的,一共有三个月是2000的工资,老板的意思是每个月都要扣200,也就是一共要扣600,还不包括请假扣下的。这样的情况如果联系劳动局,会有用吗
    【回答】猜 不到的,去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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