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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的工伤包括病人的交通费谁出

其他 2020-01-05 03: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已经认定工伤后,那么按工伤待遇执行,可向医院申报工伤医疗,那么医疗费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也可在医疗费结清后,凭医疗发票和工伤认定书向工伤保险基金要求支付已付医药费。 工资支付是按合同约定的支付,小费不属此范畴。对于造成你受伤的客人,本身对此也有责任,也应支付赔偿金。评残后则按国家标准,不按最低工资。公司其实也没责任垫付医疗费,所以你应向医院申报工伤医疗的。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的鉴定,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的时间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知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而劳动能力的鉴定,经治疗医疗中介期满(伤情相对稳定)后即可申请。
    公安部门做出的事故认定书和是伤残鉴定需要提供的。而工伤申请鉴定需要提供的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出的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一般情况下,没有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不会受理申请。
  •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还有其他疑惑不清楚的地方,建议问律师最清楚的,上百度律师咨询贴吧 ~http://tieba.baidu.com/f?kw=%C2%C9%CA%A6%D7%C9%D1%AFfr=index 去问律师很方便的。
  • 如果是看病支出的交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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