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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案件已经被劳动稽查移交到公安局,我还能通过劳动仲裁立安出裁决吗?

其他 2019-07-20 02:5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可以,两者互不冲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劳动仲裁裁决的执行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申请执行
      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申请,并提供该裁决书或调解书。劳动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该申请后应当执行。
      二、不予执行的情形
      以下情形,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的,裁定不予执行:
      1、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或者仲裁结构无权仲裁的;
      2、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3、认定的主要事实证据不足的;
      4、适用法律错误的;
      5、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6、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执行措施
      1、冻结、划拨存款
      2、扣留、提留收入
      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财产
  •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其主张并非都能得到仲裁委的支持。为帮助当事人了解并尽可能避免一些比较常见的仲裁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将申请仲裁中的风险提示如下:一、超过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二、不符合受理条件。三、相关请求超过法定劳动仲裁期限

    四、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

    五、拒绝提供送达地址六、当事人拒不提供送达地址或地址不准确的法律后果七、拒收、拒签劳动仲裁文书 八、拒不出庭及违反仲裁庭纪律

  • 劳动仲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劳动仲裁程序需要多久时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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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问】你好,依据是什么?
  • 不能
  • 你好可以的。。。。
  • 不可以的。。。
    【追问】你好,具体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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