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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三个月左右,还在试用期,给老板提出辞职(发的短信),然后公司来了两个新人,但是没过两天就走了,就一直没招到人,我提出辞职后十天左右才走,但是老板说,我没签字,走了就没工资,这样合理吗?怎么解决?

其他 2015-10-30 22: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应当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对方不支付劳动报酬,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我只是发短信说的可以吗?
    【回答】根据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的
  • 你好,应该支付工资
  • 你好,这当然不合理,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您好,请问怎么向劳动局投诉呢?
    【回答】可以直接去劳动局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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