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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陵东路动迁,我有一只室内使用权搁楼,是計入房屋使用凭证的搁楼,但在动迁时不计入动迁计祘面积,动迁组讲是根据市243文件。我的搁楼高处是2,4米低处1米,他们讲这不祘,原房屋是O,82米所以不計合理吗?谢谢

其他 2015-11-15 14: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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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你好,需要咨询当地的拆迁部门
  • 你好,根据此次拆迁公告确定
  • 需要看当地拆迁政策
  • 需要依据当地拆迁政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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