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一、甲方将车主的轿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五万八千元(58000元)。乙方先交三万元定金,然后提车,剩余两万八千元待办理过户手续完成后,乙方交清余款给甲方,甲方交过户手续给乙方。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2015年11月2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2015年11月3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赔付保险金赔付外的费用,与甲方无关。三、该车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甲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过户手续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等)。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六、该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售车方(甲方):购车方(乙方):这样写会不会生效

其他 2015-11-02 21: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