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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08年10月进入现在的公司的,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已经拖欠了8个月没发工资了,没法生活了,所以我想辞职不干了。请问我可以申请那些经济赔偿或补偿呢?谢谢!

其他 2015-11-12 13:2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发生劳动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 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 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 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 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 理。
  •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您好,未签劳动合同的,可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要求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为缴纳社保,也可通过仲裁要求赔偿。
  • 您好,根据您所述,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处理。
  • 您好,劳动纠纷可以申请仲裁维权,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诉讼维权。如需帮助请致电。
  • 这个可以申请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不要主动辞职,主动辞职是没有补偿的,根据您的情况,建议您申请劳动仲裁,最好委托律师解决,最重要您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是其员工、或者以往工资条。
  • 你好,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 你好,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补发工资,也可以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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