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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在施工工地打工突发脑溢血现在一直昏迷不醒,请问施工有多大责任

其他 2010-12-11 20:1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据此,你哥哥如果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身亡,视为工伤,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否则,反之。 以上回复供你参考,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
  • 属于工伤。
  • 如果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属于工伤,非以上情况就不属于工伤。
  • 工伤 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
  • 如果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属于因工死亡,
  • 如果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属于因工死亡,非以上情况就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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