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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工地因为下雨没上班干活突发脑出血最后死亡,请问代班的有没有责任?

综合法律 2019-05-03 16: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地干活受伤负责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工地上干活自己摔了算工伤吗?职工只有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受到伤害,可以认定工伤,如果不是因为工作引起的摔倒,不能认定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公司员工在上班路上出事故被车撞了,公司需要承担的责任。属于工伤,可按工伤保险条例赔钱。
    工伤赔付条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社保的,工伤保险赔付;没有社保,单位赔付。
    2、如果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单位需赔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3、其他医疗费等开支,由肇事车主或驾驶员赔付。
  • 工人在工地突然猝死,应该属于工伤,建议工人的直系亲属或者工会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的社保部门做工伤认定的申请。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因工死亡待遇包括: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死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增加10%
      
    (4)交通费等。
      协商不成,可在事故发生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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