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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时第一条财产分割协议签的是男方单位卖给男方的福利房归男方。第二条补偿协议是房屋财产归男方孩子归男方抚养。后来民政局备案那份财产分割协议里有男方支付女方补偿费。当时女方的头脑不清醒因以前患过精神分裂症。请问哪份协议有效?还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法院会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吗?离婚时是双方签字盖手印了的。现在男方否认有支付女方补偿费的协议内容而且拒绝支付补偿费。

离婚 2015-11-11 13: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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