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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一名员工2012.11.2入职,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在2013.12脚骨折认定为工伤,鉴定等级为九级,在2015.11.1合同期满公司发出不续签通知,本人已签字认可办理相关手续,由于在2015.10.27又做了一次取钢板手术,所以员工认为他还在工伤期间,即使合同到期也要求公司支付他工资,到他修养恢复,并且提出第一次手术家人照顾费用(6个月工资),请问公司需要支付他合同期满后的工资吗?

诉讼 2015-11-13 10: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工伤期间应享受待遇:医疗费工、停工留薪待遇、一次伤残补助金、护理费、伤残津贴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等等。具体金额需要依据工伤等级和缴费工资详细计算。
    【追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外加经济补偿金都已领取,合同到期前3天去医院动手术了,现在修养在家(劳动合同已到期),还需要支付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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