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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领取的涉外结婚证被男方藏起来了,现在女方想离婚可以在深圳办理婚姻关系证明吗?

消费者维权 2020-11-26 01:2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虽然是香港非永久居民,但大陆的身份证应该仍然有效,可以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追问】好的,谢谢!
  • 如果经常居住地在深圳,可在深圳诉讼离婚,但深圳开不了证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所以中国人跟外国人结婚后要离婚,应如何适用法律,关键要看他们选择何种方式离婚。
  • 最新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有以下几个内容:中国法院在确定中国公民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时,兼采以当事人的国籍与当事人居所和住所为依据,又以婚姻缔结地的法律制度为补充。中国法院对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居所)以及原告是中国人或在国内有住所的涉外离婚案件原则上均有管辖权。
    此外,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其定居国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或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的离婚案件;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的涉外离婚案件,中国法院亦可受理。
  •   办理涉外结婚登记应提交哪些证件:  (一)中国居民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外国人  l、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国认证。  国外的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 需去武汉办理。。。
  • 女方的户口在哪里?
    【追问】现在拿香港非永久身份证
    【追问】拿的是香港非永久居民身份证
    【回答】这个据我所知应该是不行的,具体的可以咨询一下民政部门
    【追问】哦,好的,谢谢!
  • 婚姻关系证明应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追问】是在武汉原登记处办理吗?深圳不能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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