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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我家有两块老地留给我,其中一块在1995年用自己的名字办了一个宅基地证用自己的钱建了一间屋,另一块因宅基地证政策一户一证的原因在2000年用了家姐的名字办了第二个宅基地证(当时口头讲好借用她名字用的)然后用我的钱建了第二间屋.两个证都在我手上.我想问下像我这种情况怎样才可以保障到自己,如果家姐要争我又可以怎样做.谢谢!

其他 2015-11-16 11: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证在你手上就好,把你和你姐姐的关系保持好,她就不会和你争这个宅基地了,否则你会很被动,很可能这个宅基地最终就归她所有。
    【追问】你好,如果找我姐姐写份协议证明地是我的起房子的钱是我出的只是借用她的名子用.想问下这样份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谢谢!
    【回答】你好!最好找你姐写一份这样的文书,至少可以预防今后发生纠纷时宅基地和房屋的原始情况,就算你拿不到宅基地,也可以证明房屋是你出资所建,宅基地和房屋的出资会补偿你
  • 咨询国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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