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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植物药厂于1998年破产,当时由管植物药厂破产再就业中心向管药厂的工业公司申请了680万做为植物药厂下岗职工的按置费,自谋职业的职工拿走了安置费,可没走的职工当时只发了不到一年的生活费,每月180元。后剩下的就用于重组的股份公司的腿养职工的腿养费、退休工人的福利费,这合不合理,这安置费应不应该作为老职工后面身份置换的补偿费。

离婚 2015-11-16 22: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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