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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经在工商局注册,入职半年,工资每月准时发,但公司称处于筹备阶段,尚未挂牌营业,故不合同不交社保。

其他 2010-12-14 16: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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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对一咨询有回复。
  • 你好,你可以请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因为未签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今1年内的双倍工资差额,补交社保。 如果协商无效的,你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不是递交辞职信),双倍工资差额,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具体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它问题可留言或者来电咨询详谈。
  • 不合法,均该交。
  • 公司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你的描述,公司应该和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为你交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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