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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婚姻中,2006年8月30日登记结婚,2010年末,男方把房产(婚前男方所买)改成其妹妹的名下,户口本在女方不知情时变更,至今不知去向,前几天男方在派出所办一个假户口本(派出所工作人员是否触法?)请问女方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离婚 2010-12-15 11: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男方婚前所购买的房产属于他个人财产,他自己有处分权。
  • 如果房产是男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该房产属于男方个人所有,其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不知户口本如何变更的?如果男方声明自己的户口本丢失,派出所有权为其补办户口本。如果户口本是假的,你可以先到公安局向相关领导反应该情况,要求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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