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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房屋渗水已有几年,今年5月份与物业到我家查看,始终找不到漏水处,当时物业建议我把水暖全部关闭,6月份楼下说不漏了,让我把他家阴湿墙壁给修补一下;没过两天一下雨又漏了;10月份楼下和物业又到我家查看,物业说可能水暖管关不住,要求我家加压试验;我根据网上介绍的方法利用水表指示和总进水开关的反复开关,通过水压表上最小无标识的黑色水轮(据说转一圈表明过水1克)来判断是否有漏压渗水,都说明我家无漏水,可这种方法他们不认;加压试水需要请人,拆卸管道,这过程的费用及风险, *** 出现爆管,燃气炉出现问题谁负责?我认为,如果加压结果是我家管道有问题,我可以付全责,但如果我家管道符合试压标准,全部费用应有楼下负责,是否应当有有个物业作证的协议书?这样做有法律效益吗?

其他 2015-11-20 18: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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