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
1.公司跟我签订合同时,文本只有一份,由公司拿着的。
2.在签订合同时,公司不给我看合同内容, 在合同上我签了:签了2个名字 和1个身份证号码,没有其它文字。(当时签订时,我只是为了得到一份工作)。
我想问的问题:
1.此劳动合同合法吗? 此劳动合同有效吗?
2.本人违劳动合同内的内容。需要赔偿吗?
3.本人想辞职,需要提前1个月辞职吗?
问题二:帮同事(赵某) 代问的。
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或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1个多月,发过一工资。
事情发生简述过程:
在上班时间,靳某和赵某两人合作把音箱设备推另一个场地过程中, 靳某中途离开帮别人推其它东西去了, 此时, 由赵某一人推音箱设备的他,设备掉到地上摔坏了。 价值7000元。
我想问的问题:
1.此责任由谁成担?
2.公司要求全额赔偿,是否合法?
3.如果赔偿,靳某、赵某、公司 应该成担多少呢?
综合法律
2010-12-16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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