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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年5月我买了2套写字间,付全款。按合同约定05年11月底交房,交房后360日内办理房产证,如不能按期交房、办房产证开发商赔违约金。实际上是06年5月交房,08年11月才办好了房产证还在开发商手里。现在是开发商让补房屋面积差价,否则不给房产证。我要求同时结清,开发商不同意说以后再说,并扣下房产证。我现在应该怎么办?他们以后不赔违约金怎么办?

其他 2008-12-17 17: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面积差价最高人民法院有规定,在3%以内的按原价计算,超过3%的由买受人无偿占有,不按时交房和不按时办理房产证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 你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给付房产证,协商不成可以直接起诉,一次性解决问题。
  • 房屋面积差价是如何约定的,像这样最好是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 面积差价依照合同约定来处理,此问题建议你和开发商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交付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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