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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七月的某天夜晚,我小姨驾驶摩托车经过甲户人家门前的乡村公路,当时正值雨天,甲户因为修缮房屋将一堆建筑用土堆积于路旁,整条路由于泥土被雨水冲刷变得泥泞不堪,我小姨在极为小心驾驶的情况下还是摔倒了。由于摔倒时她的左腿被摩托车死死压住动弹不得,在求助无人的情况下,她试图自己将腿从车下抽出,不料左膝因此而脱臼。经人救助送达医院检查之后,证实她的左退膝盖脱臼兼韧带拉伤。经救治3个月之后虽能行走但是膝盖仍不能弯曲,医疗费已花去近5000元。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小姨是否有权向甲户人家要求承担部分医药费和误工费?此问题我已得到肯定答复,我想问的是因为时间已经过去半年多,已经没有物证可取,只有人证能证明当时甲户主确实因为修缮房屋将泥土堆放于路旁而任雨水冲刷并且没有采取任何改善措施,且甲户主是将工程包给建筑商做,并非亲为,这些情况是否影响甲户主该承担的责任?另有人证能证明摩托车性能没有问题。

其他 2008-03-06 11: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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