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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别人买了一套二手房,钱已交清,现在问房主拿房产证时,他是已遗失,我们签有合同,他写了一张收到我钱的便条,我该怎么做呢?

其他 2010-12-17 14: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主的房产证遗失了,可以挂失并补办,然后再去变更登记在您名下,如果他是恶意不配合变更登记,建议您起诉他要求他履行协助过户的义务,到时候如果他还耍赖,您就可以拿着判决书要求法院强制执行,那么法院出具一份书面材料到房管局,您就可以办理变更登记了。
  • 你可以起诉他们,以达到能够解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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