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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7年4月与老公分居,离开杭州,而对方在2007年5月公开与他公司一女子同居,并于2007年9月生育一个男孩,并办理隆重的结婚和孩子满月酒,且从他一同事嘴里知道对方是办理了结婚登记,孩子办了准生证. 而我与他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我和他的结婚证也在我手里.. 现在他和那个女子还住在以前我们居住的公寓.仍然在杭州,并且在杭州工作满两年. 他是江苏徐州人,我是重庆人,在2003年3月重庆领取结婚证. 请问这种情况,我可否起诉对方重婚,在哪个地方法院起诉合适?立案需要些什么证据?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这种情况杭州公安机关是否立案. 还有,民事离婚讼诉,我应该在哪起诉,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盼复,谢谢! 附:手中有两份证人证词录音,及我与他的结婚证原件.

离婚 2008-12-18 19:2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追究岂重婚罪
  • 重婚应是刑事自诉案子,你可以起诉追究对方二人重婚,同时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离婚和提出损害赔偿责任,但起诉一定得到对方居住地去起诉。仅是证人证言录音是不行的。建议你来我所当面商谈。
  • 他涉嫌重婚罪,你可以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提出民事赔偿。看能不能收集到他结婚的证据,录像、结婚登记等。
  • 重婚罪属于刑事犯罪了,你去派出所报案吧。
  • 这种情况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即可,他的行为已涉嫌重婚犯罪.
  • 你老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你可以先向杭州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提出民事赔偿。看看能不能收集到他又结婚的证据,如录像、照片、结婚登记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如果走自诉的话,你就要收集多一些证据,可以在你的住所地起诉,最好在杭州起诉。能走刑事案件,由检察机关起诉最好。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 可以起诉重婚,但是本案有很多种解决的办法,建议不要急于起诉,最好和律师先商量一下,看看怎样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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