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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给女方,房产证是女方的名字。但房地产交易部门说必须办房屋析产手续,才算这个房产真正属于女方。男方现在想反悔,不配合女方做房产析产手续,如何处理?一定要办理房屋析产手续吗?

离婚 2016-06-27 06:4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男方配合的
  • 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到法院诉讼维权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到法院诉讼维权
  • 可以依法诉讼,确认房屋所有权
  • 可以起诉,要求办理过户手续。
  • 办理房屋析产需要提交的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   (2)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5)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6)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证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因此,如果是通过法律离婚的,不需要男方进行配合,可以自行办理,如果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则需要提供男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建议和男方进行协商。
  • 您好,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到法院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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