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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为一年,条款中规定有变动需要提前60天告知。房子租了半年不想续租了,我提前60天告知房东。但是房东说我违约,一万押金不予退回。她说她再合同的附加条款上有手写,如违约押金不退。我想请问我已经提前60天告知房东不再续租,算违约吗?我能拿回押金吗?

其他 2016-06-22 07: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追问】额,那我是可以要回押金还是不行啊?还是说跟房东协商?房东不同意的话我依然拿不回押金。是这样吗?
  •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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