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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我在两个朋签订的一份投资合作协议书上作担保人,后来两个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两人协商将投资合作的款项变更为借款,并承诺每月3分利息偿还,现在起诉到法院,我还有连带责任吗?

其他 2019-12-26 08: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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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参考如下法条办理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民间借贷到法院起诉后有什么后果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包括帐号,帐户、来往帐目和存款余额。冻结,是人民法院为了确保法律文书所确认权利的实现,不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支取、转移。划拨,是将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存款强制转让给权利人的措施。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人民法院有权扣留被执行人的工资、奖金、存款、有价证券及其他合法收入,交给权利人。有关单位按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有义务协助从被执行人收入中取出扣留部分交人民法院或权利人,此措施适用于公民个人金钱的执行。
    (3)查封、扣押、冻结、变实、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 你好,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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