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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举债经营店面 女方上班未参与经营 但收入用于交纳-房租 及日常消费 后亏损十余万 期间曾商量结婚用我父母钱用于偿还 及口头协议如不结婚赔偿我部分损失 现女方解除同居关系并报警要求不对其骚扰 我可以要求其承担部分债务么?

其他 2010-12-23 11: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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