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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在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答应赔偿我过去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十二个月包含了我休的产假(共计:4个半月)公司现在说这个产假期间的工资只有3百多,我想请问一下这个产假的工资是不是就是领取生育津贴

其他 2015-12-08 16: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由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追问】你好,请问哪条法律法规有此项规定,公司现在要求我拿出相关条款来证实
  • 你好,是的。
  • 你好!是社保基金支付后与工资相差的部分。
  • 您好,可以及时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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