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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朋友向我借款二十万,拿房屋做的抵押,现在还不出钱了,我该怎么办,可以直接卖屋吗还是向法院起诉

离婚 2015-12-18 19: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的房屋抵押是否到房管局进行登记,否则不能直接买房。
  • 您好!如果未作抵押登记则对房屋不享有优先受偿权。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确认债权,随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房屋。为及时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避免错过问题解决的最佳时间段,建议尽快启动诉讼程序。详细解决问题可及时咨询律师。
  • 你好,虽然房屋抵押在你名下,但你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不能擅自买卖对方的房屋。建议你委托律师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执行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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