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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8年一月病假,七月进入长病假,2010年12月31合同到期,现在单位让我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会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能力鉴定期间我需要上班吗?可现在单位说要拿到劳动能力鉴定书以后再说。有劳动能力的可上班,没有就解除合同,可现在评定结果只有丧失和部分丧失两种,被评定为五级,可以上班吗?我的工龄15年,一直从事同一岗位,谢谢

其他 2010-12-27 10: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若是工伤或者职业病在医疗期内,单位不能与您解除劳动关系。若致残程度为五级,应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0%)。
  • 如果是工伤,可以要求对方单位按规定赔偿。如果还在医疗期内,单位是不能和你解除合同的。如果都不是,单位也要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的可以来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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