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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将辞职报告给人力资源部他们不受理或不承认亦不给办理相关辞职手续怎么办? 之前是签合同情况为:合同期间3年 试用期为6个月(7月20日~第二年1月20日),他们就是不承认你的辞职书,如果你递交辞职书就走然后不来,他不承认然后等过了试用期之后说你是矿工 然后索赔怎么办? 担心的关键点是我们在试用期内交辞职书他们不接受,不认,也不给你停止当前的有试用期在内的捆绑合同,过了试用期时间点之后就说你矿工,你想走他就索赔怎么办?另外就是我的处境为“一旦过了试用期转正想走就难了”! 用人单位就是等住我过试用期时间点就默认为正式工,想走就难了。(正式合同不用签了,因为有试用期时间段规定的签过的3年期合同就是默认了)。。着急,请好心人帮帮忙...

其他 2010-12-28 15: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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