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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合营期限届满,如果三分之二同意续营,其余的三分之一的股东不同意,公司是否一定要按评估价收购股份。是否十分之一的股东要求公司清算,就一定要清算。谢谢!

公司清算 2017-11-06 16:1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如果股东不尽清算义务,股东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算程序:公司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制定清算方案,并经相关部门、组织确认;分配财产;制作清算文件、清算报告;清算报告经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办理注销登记。
  • 如果公司注销后以股东为被告,那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假设上市公司因故被注销,则全国数万股东可能会成为被告,这在司法实践中是无法实现的。或者我观点有不足之处,但并非没有可能。另外,公司法192条规定关于由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这设定的是一种义务呢,还是一种权利。如果是股东的一项义务,赵先生所述或有理由,但如果是一项权利,那当然股东就有一种选择,当股东没有履行时未必就要承担责任。
  • 清算程序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
    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9、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 对于你这个问题,还需要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及查看相关公司材料,以便律师进行准确分析。欢迎来电预约当面咨询。
  • 按照你们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
  • 公司应当继续,不同意的股东可以退出,公司不能回购股份,只有股东受让或者第三方受让。只有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公司僵局时,持十分之一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解散公司。解散的要进行清算。
  • 经营满应当清算,清算之后想继续经营的可以购买公司资产,继续经营。
  • 合营期满不同意续营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清算有法定条件,要以维护公司正常经营和利益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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