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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自3月31日进入一家服装厂上班,签订的合同期是2015年3月31起至2016年元月29日止,可是就在昨天12月15日,厂里说现在不忙没事做了就把我解雇了,工资结算到昨天2015年12月15号为止。请问厂家这么做合法吗?我能要回2015年12月16日到合同期满日2016年元月29日这一个半月的工资吗?我该怎么做才能拿到这一个半月的工资?谢谢。

其他 2015-12-20 13: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以二倍于经济补偿金标准赔偿,加应提前30天通知而未通知的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看清楚了我给你的回答..............没人让你去找劳动监察要求工资算到合同期满的..............
    【追问】可是我去找了劳动监察大队,得到的回答是说上班上到什么时候工资就算到什么时候,工资不用算到合同期满的,这样说对吗?他们还说难道签了两年的合同没有做到两年,难道也要给两年的工资吗?
    【回答】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以二倍于经济补偿金标准赔偿,加应提前30天通知而未通知的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
  • 你好,可以请求赔偿
    【追问】能赔偿多少?
    【回答】你好,能赔偿你一个月的工资
    【追问】一个月?那合同还有一个半月啊?
    【回答】这一个月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钱
    【追问】也就是说最多只能得到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 非法解除
    【追问】您好,请问我能要回2015年12月16日到合同期满日2016年元月29日这一个半月的工资吗?怎么要?
    【回答】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双倍经济补偿金,你的情况,只能补一个月的工资。
    【追问】除一个月的工资,还可以双倍补偿金,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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