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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我与公司签了五年合同,现在在试用期内,我提出辞职,可是公司让我赔偿培训费用和违约金。说是根据我们公司的劳动合同细则。培训主要是入职培训和军训,违约金是合同剩余年限乘以月工资除于2,也就是说我要交几万块前的钱。这样看来新劳动合同法有什么用?劳动合同细则签合同的时候也没给我看,给我看的时候就是几张纸,没有日期,没有章印。我想知道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办。因为不给办离职手续。

争议解决 2008-12-24 11: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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