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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的一业务代表,今年9月份我公司卖给外地客户一批货物,当时说好月未给钱,至今迟迟未给,今年11月的时候,我让对方给我打了一张欠条,约定在11月25日之前归还,可是对方还是没有做到,我可否进行起诉,另外,在欠条上没有写明起诉地点,我可否在我公司所在地起诉,欠条是我写的,他在上面签字和按了手印,我可否在后面加上诉讼地在我公司所在地,谢谢

其他 2008-12-23 11: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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