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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签了三年的合同,到四个月用人单位强制跟我解除劳动合同了,他是不是应该给我赔偿

其他 2015-12-18 17:5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您可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其承担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赔偿金,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申请仲裁 主张赔偿
  •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律师找律师可以调解吗,律师你说他应该赔偿我多少天的
    【回答】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 应当赔偿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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