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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09年中进厂的,去年担任厂长一职。月薪7000元人民币。自从我8月12号因胃病上不了班回家休养,9月1号回工厂上了一天的班。晚上老板就发短信说:工厂货原不足,让我放假,到时有货做再找我回来。他以这种方式辞退我!因为进厂时有签合同的,就是没续过合同。请问大律师,我可以要他赔偿吗??

其他 2015-12-19 13: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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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咨询的问题属于劳动纠纷,涉及到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确认、无合同双倍工资赔偿、违法解除赔偿、到期不续补偿、工资拖欠、加班费、辞职补偿、仲裁、起诉等一系列复杂而专业的法律问题,简单咨询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与律师见面详谈(不收费),委托律师帮助代理,既省时省力,又能够有效为您争取更大的合法权益。
  • 你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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